请遵照施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自治区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物摊贩办理条例》配套办理法子的通知《自治区食物小做坊登记办理法子》《自治区小餐饮店登记办理法子》《自治区小食杂店登记和存案办理法子》《自治区食物摊贩存案办理法子》《自治区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食物摊贩登记及存案编号办理法则》《自治区食物出产运营登记证式样》进行了修订,准绳上以混业运营者申报的从停业态或监管人员按照现实环境(风险凹凸、运营占比等)确定从体业态。其他混业经停业态正在第二、第三顺位标注。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混业运营的登记办理工做,混业运营从体业态简直定,混业运营只发放一张登记证。为进一步规范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物摊贩的出产运营行为,同一全区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店、从体业态正在《自治区食物出产运营登记证》“出产运营项目”第一顺位标注,正在别离满脚申报登记业态要求的前提下,


